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成新能股票代码:3000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 1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指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易成新能、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300080
本报告书 指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省科投、 指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投资集团 指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易成新能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130,172,904 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郑州市黄河路 121 号
设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何毅敏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69955769X
科技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顾问,企业重组策
划,技术开发及服务,以上经营项目的信息咨询。(以上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 国家专前置审批的除外);科技发展计划开发项目所需设备及
原材料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卖/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房
屋租赁。
(二)产权
结构及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管理层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或地区居留权
别 地
董事长
何毅敏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否
宋向军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河南郑州 否
任玉华 男 董事纪委书记 中国 河南郑州 否
乔英玮 男 财务总监 中国 河南郑州 否
侯绍民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河南郑州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投资集团所持易成
新能 A 股股票 130,172,904 股(占上市公司总数的 6.43%)。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已拥有股份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
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易成新能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成新能 130,172,904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投资集团拟将其持有的 130,172,904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 6.4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转让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易成新能股份;本次转让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成新能股份 130,172,904 股,占易成新能
总股本的 6.4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1、转让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参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对交易价格的要求。经
各方协商一致,参照本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
的算术平均值,双方确定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 5.73 元/股,标的
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745,890,739.92 元(本协议中“元”均指人民币
元)。
(四)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本次
股份转让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223,767,221.98 元;获取深交所出具
的股权转让确认文件并具备过户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
方 一 次 性 全 部 付 清 剩 余 70% 的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 即 人 民 币
522,123,517.94 元。
(五)生效时间
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六)协议签署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签署。
四、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投资集团持有的易成新能 130,172,904 股股份系根据《关于核准河南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5 号)向易成新能出售资产而获取的
股份对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尚处于限售期,解禁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第六十二条及第四十三条
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4 号》,本
次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
为,不属于限制转让的范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遵守投资集团对于该
部分股份已作出的限售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
他安排。
六、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已得到河
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
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省科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电话:0371-27771026;传真:0371-27771027
联系人:常兴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毅敏
日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毅敏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开封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易成新能 股票代码 30008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
务人注册地
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有无一致行
数量变化 持股人 √
动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请注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无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无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限售期人民币普通股(A
本次权益变动
股)变动数量:130,172,904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6.43%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130,172,904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持股比例:6.43%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
否需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