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
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建议继续聘任
其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张信任、范学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金新农: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金新农: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金新农: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