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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与孙宪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9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
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
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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