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 (002702)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2019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现将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
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19年任期内的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二)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任
期内的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报告的议案;
2、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计部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5、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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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9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计部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3、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3)2019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计部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3、审计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4)2019年9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2019年10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计部2019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3、审计委员会2019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三)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
年任期内的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6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建议聘任王祺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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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2、2019年6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聘
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2019年6月2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收
购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关于公司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1月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暨投建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更加严
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9年度,我们不定期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
场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
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公司与控股股东关系独立。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
权力,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依法独立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方面做到了“五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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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企业投资
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
理结构,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运营情况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9年度我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2020年度,我们将更深入地参与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的各环节工作,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8212231
电子邮件:wudan@tengxinfoods.com.cn
独立董事:吴丹
2020 年 4 月 29 日